中国外汇管理局:沪深两地QDLP和QDIE额度分别增至50亿美元

中国资本项目开放再迎新动作:上海深圳两地的QDLP和QDIE额度正式扩容。4月24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消息称,为积极支持有能力的境内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对外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13年起分别在上海和深圳推出合格境内有限合伙(QDLP)/投资企业(QDIE)试点。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网页截图

结合试点情况,适应市场主体跨境资产的配置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稳步推进QDLP和QDIE试点工作,并于近期将上海和深圳两地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

在上海启动试点的“合格的境内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简称QDLP),简单理解,是指设在境内的基金管理者以私募方式在境内募集人民币,投向海外二级市场。

目前,共有3批15家企业获得QDLP试点资格。

其中,2012年3月,上海QDLP政策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到了2013年9月,首批6家试点公司分别拿到了5000万美元的额度。2014年QDLP未启动新的试点。随着上海自贸区金融政策的逐步落地,2015年上海放出了两批试点资格,9家公司每家拿到了1亿美元的额度。试点企业也从最初的在中国境外组建的资产管理公司扩展到境内合资企业。随后资本市场出现波动,QDLP的审批一度出现停滞。

在额度审批上,上海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外汇局上海市分局等部门共同组成了QDLP联席会议,对试点基金的准入门槛、信息批露与投资流动性风险做全程管理。

有业内人士称,相比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LP突破了投资限制,可以投资境外私募基金,选择面更广,不过不少试点企业的产品发行情况并未如预期影响。

而QDIE则是深圳的一项金融创新试点,与QDLP类似,2014年获批的QDIE也是在境内募集资金,到境外投资,可投资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权、对冲基金及不动产等。最初QDIE额度是10亿美元,随后逐步扩容到15亿美元、25亿美元。

随着跨境资金流动的稳定,QDLP和QDIE额度扩容的呼声也不断涌现。

对此,国家外汇局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4月19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经外汇局同意,上海、深圳两地从2017年底就启动了新一轮的QDLP和QDIE相关工作,市场反映也是积极的。近日,外汇局落实习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提出来的扩大开放要求,根据上海和深圳试点需求和外汇形势,拟增加这两个地方的总额度。下一步,也会根据试点和国际收支状况来稳步支持金融市场开放。”

国家外汇局则表示,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行业发展动态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一步完善QDLP/QDIE宏观审慎管理,更好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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